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ntong@antong5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现将召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的召开方式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总裁楼建强先生、董事会秘书荣兴先生;交易对方代表孔康先生;重组标的公司代表赵春吉先生、王朝东先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吴嘉青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广大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antong@antong56.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30日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荣兴、黄志军 电话:0595-28092211 邮箱:antong@antong5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安通控股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的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同时亦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了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13日开市起复牌。 2024年6月20日,因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1月1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47、2024-051、2024-053、2024-055)。 2024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招商轮船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466号),同意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57),由于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决策,公司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的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8日、2025年4月4日、2025年5月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6、2025-008、2025-021、2025-028)。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但鉴于交易各方尚未就交易条款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且考虑到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历时较长,当前市场环境及标的公司实际情况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发生一定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至终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2024年6月13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止(2025年5月28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查询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关于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将在信息披露规则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