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福元医药现有总股本480,000,000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福元医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回购股份12,000,000股,故福元医药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8,000,0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河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永及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3、4中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2、3、4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剑峰 童智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