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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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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1208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34,762,843.07元,实收股本为798,736,66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2024年连续发生亏损所致。其中:
  1、2024年度公司亏损686,817,534.59元,主要原因是受零售行业市场环境、支付行业政策市场变化、以及子公司当代商城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等因素的影响,零售业务和收单业务收入降幅较大。
  2、2023年度公司亏损584,435,038.90元,主要原因是受子公司海科融通发生新增手续费差额退还资金4.19亿元、子公司当代商城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商户解约补偿等因素的影响。
  3、2022年度公司亏损439,094,871.77元,主要原因是受子公司海科融通发生手续费差额退还资金6.47亿元因素的影响。
  三、应对措施
  公司前期业绩亏损并致使未弥补亏损增加,主要是受支付行业政策与市场变化、零售行业市场环境及零售门店调改转型三方面因素的较大影响。结合当前行业市场现状,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市场变革及其相关挑战,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调整转型发展,探寻增长路径,促进提质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措施如下:
  1、积极应对消费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市场变化,高效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进程,以及翠微店B座、牡丹园店等其他门店持续性的调改升级,提升消费场景体验,增强消费服务能力,挖掘消费增长潜能,优化品牌业态布局,加大新技术应用赋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2、积极应对支付行业监管政策与市场形势变化,加快传统收单业务转型调整,稳定收单业务市场地位,探索数字支付转型新路径,推动国际业务拓展与金融科技业务创新,强化合规展业与风险管控,加大技术革新推动数智化转型,加快步入业绩增长的新格局。
  3、持续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全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健全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经营管理预算管控,落实降本增效举措,获取多方支持,提升经营效果。
  4、贯彻落实海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各项部署,积极融入协同与服务海淀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总目标,深化主责主业发展的定位,积极谋划企业未来改革发展方向。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
  至2025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5年6月10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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