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470,198股,持股比例为13.74%。 2024年6月26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9,735,000股股份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详见2024-032公告)。 2025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环信息产业集团《关于解除质押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中环信息产业集团于2025年5月23日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本次解除质押后,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 二、解除质押情况说明 中环信息产业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构成影响。 备查文件 1.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质押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