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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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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2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4-22)。
  为满足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10,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楹”)。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1%。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调整系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所进行的调整,本次担保调剂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天楹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天楹提供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折合人民币1亿元。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4月27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富安大道38号
  4、法定代表人:王鹏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焚烧可燃性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发电、售电、销售焚烧后废金属,炉渣的综合利用(取得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涉及主体: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
  3、担保范围: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深圳天楹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3.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0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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