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时间及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25年5月23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制药”)就“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签订《共同推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将于2025年6月1日生效。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兴和制药授予公司在协议约定区域内推广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 2、公司负责在协议约定区域内推广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并履行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 3、兴和制药将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服务费及推广支持费。 4、协议初始期限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果任何一方在初始期限结束前六个月未向另一方告知其终止协议的意向,则协议期限将在初始期限结束后自动续期两年(“延长期限”)。如果任何一方在延长期结束前六个月未向另一方告知其终止协议的意向,则该延长期限(如有)将自动续期一年。 (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协议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经理层批准即可。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兴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二)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紫苏路1号; (四)法定代表人:大谷彰宏; (五)注册资本:3,310万美元; (六)成立日期:2013年7月9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067696663C; (八)经营范围:从事药品、新型化合物药物、活性成分药物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药品的进出口(凭《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从事降胆固醇口服药、外用消炎止痛药、降血钾口服药的进出口分包装;从事降胆固醇口服药、外用消炎止痛药、降血钾口服药、糖尿病治疗药、肝癌药物、保健品、保健食品的开发;从事一类医疗器械、护具、口罩(非医用)、护脚垫的分装、包装;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技术咨询、商务咨询(除投资咨询)以及企业管理咨询;一类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洗涤用品、纺织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从事市场营销策划;以电子商务的形式从事一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食品经营(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涉及国家特殊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东信息:兴和株式会社持股100%; (十)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协议产品基本情况 2017年7月,佩玛贝特片在日本获批上市,规格0.1毫克。 2025年4月,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250041),在控制饮食的基础上,用于非家族型高甘油三酯血症成年患者,以降低甘油三酯(TG)水平。 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为全球首个新型高选择性PPARα调节剂,主要通过激活PPARα调节脂质代谢基因表达,实现降低血浆甘油三酯(TG)水平和提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水平的作用。 四、本次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推广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管线,有望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增强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的竞争力;此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专业化学术推广能力,为未来更多的产品合作奠定基础。 五、风险提示 (一)佩玛贝特片(商品名:派龙达)未来的销售情况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最终对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