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将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的15%股权对应的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 一、控股子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概述 鉴于银行贷款利率逐步下行,公司从上市公司整体利益考虑,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寻求更低成本的资金,以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安孚能源向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申请了利率条件更为优惠的贷款,成功置换了其之前成本较高的银行并购贷款。本次置换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升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近期,安孚能源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签署质押合同。安孚能源将其持有的亚锦科技的562,553,100股股份质押给浦发银行合肥分行,为其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4亿元贷款支持提供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质押股份的来源系安孚能源于2025年5月15日解除质押的亚锦科技984,445,423股的部分股份。本次质押较上述解除质押前,安孚能源所持亚锦科技股份的质押比率大幅度下降。 二、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7191291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金伟 注册资本:375,035.4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03月11日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新建路2号1幢1号13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质押的主要内容 2025年5月26日,安孚能源收到中国登记结算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出质人: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股份所在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证券数量:562,553,100股 四、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份是基于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及亚锦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