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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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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姜利凯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杨忠绪、肖兰、马西军、刘少静、沈军民以及独立董事李宝山、王志成、刘永前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党红岗、李佳峰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张蓉蓉、总会计师郑彩霞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代芹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一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二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且为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共10个子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司雨、杨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4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回购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2)、《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7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
  3.联系部门:节能风电证券法律(合规)部
  4.联系电话:010-83052221
  5.邮箱地址:cecwpc@cecwpc.cn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低于“节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4元/股)的85%(即2.92元/股),已触及“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此议案未审议通过,故本次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5月26日(含)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6%、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9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7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节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节能转债”自2021年12月27日(原转股起始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因遇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7年6月20日。“节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0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3.44元/股。
  二、“节能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修正程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况
  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低于“节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4元/股)的85%(即2.92元/股),已触及“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为未通过。故本次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5月26日(含)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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