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信股份总部大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黄金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出席;其他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云飞、陈奕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