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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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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
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3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
  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拟以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5%;按回购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传真号码:010-64366264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3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5月23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35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1,472,417,00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61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东58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964,222,57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0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东21人,其中1名A股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B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5,902,298,1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47%;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东37人),代表股份数量61,924,42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4,377人,代表股份5,508,194,43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14%。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其中,陈炎顺先生、冯强先生、王锡平先生、叶枫先生、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其中,魏双来先生、燕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事业计划;
  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1.00、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1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1.02、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11.03、回购方式和用途
  11.0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1.0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1.06、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1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1.08、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1.09、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1.10、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1.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11.12、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1.13、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11.14、决议有效期
  其中,提案5.00、提案8.00、提案9.00、提案10.00、提案1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11.00以逐项表决方式表决;提案7.00、提案8.00、提案9.00、提案10.00、提案1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提案7.00、提案8.00、提案9.00、提案10.00、提案11.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梦、赵晓娟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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