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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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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童梓权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赵德中、金富强、施国强、独立董事曲峰、胡文言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骅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宋慧清、张依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7:0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以口头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殷新波先生主持,主持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讨论,同意选举殷新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苏药监药生告知[2025]214号),公司连云港工厂片剂生产线(203车间,片剂生产线)通过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现场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一、本次GMP符合性检查的相关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检查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浦路28号;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82-17(B一层),82-19
  3、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片剂(203车间,片剂生产线)
  4、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5、检查结论:符合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时间领先、技术领先”的经营理念,构建技术优势n次方。本次片剂生产线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制剂产品的生产管理及质量体系,为公司持续开拓制剂市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风险提示
  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可能会受到行业政策、宏观环境、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预测上述药品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对公司近期业绩和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成员,与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童梓权先生、赵树彬先生、赵贞元先生、姜晏先生、方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寿均华先生、刘坚先生、徐栋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美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童梓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按要求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殷新波先生、秦熙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戚芳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殷新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童梓权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施国强先生、李小华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姜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丁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周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童梓权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乐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证券事务工作,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吴乐尔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1-86297893
  邮箱:ir@sinopep.com
  联系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01室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孙美禄先生,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双菱化工公司等企业;2010年6月加入诺泰生物,历任公司连云港工厂项目主管、研发注册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科技项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政策事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美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美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戚芳菲女士,1990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20年1月,于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长途运输有限公司雷锋车组担任团支部副书记,当选为江苏省妇代会代表、连云港市政协委员代表,获评连云港市劳动模范、连云港市五四奖章等;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在盛虹石化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工会工作;2022年5月至今,担任诺泰生物连云港工厂工会副主席。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戚芳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戚芳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施国强先生,1961年11月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瑞士洛桑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学历。1994年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2015年入选杭州市“521人才”计划。1993年1月至1996年8月,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和研究员;1996年9月至1998年4月,在美国斯克里普斯研究所(Scripps Research Institute)担任副研究员,从事天然产物博士后研究;1998年5月至2008年1月,在美国默克制药公司担任研究员和资深研究员;2008年1月至2014年10月,在美国Anichem公司担任总经理兼联合创始人;2014年11月至2017年,在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董事;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施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国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小华先生,198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具有近二十年原料药和制剂国内外销售经验,曾在普洛、先声、石药等公司先后担任欧盟市场部经理、国际业务总监、药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3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李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建军先生,1956年8月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25年专业从事多肽的研发及大生产管理经验。1994年至2007年,在美国雅培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07年至2013年,在American Peptide Company担任GMP生产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5年,在CS Bio(美国希施生物公司)担任GMP生产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在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肽原料药部门副总经理等职位;2018年加入公司,2019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主要负责多肽研发与生产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姜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伟先生,198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至2010年,任职于富士康集团;2011年至2019年,于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20年至2022年,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兼任上海研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加入公司,2023年2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丁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骅女士,197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5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8年3月至2022年8月在杭州伯庐科技有限公司等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2022年9月加入公司,2023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周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乐尔先生,199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硕士学历。2017年5月至2021年3月于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担任证券事务经理。2021年4月加入公司,2021年8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吴乐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乐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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