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全体董事。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补充通知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John Charles Dandolph Iv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 Paul Vallis 董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委托Chad David Cannan董事投票表决。董事 John Charles Dandolph Iv,独立董事胡命基、朱清滨、李军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768,60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于2025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Brian Eldon Walker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管理层结构调整情况及公司管理需要,董事会聘任Brian Eldon Walker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Brian Eldon Walker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经理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奖金及超额利润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Brian Eldon Walker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议通过。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奖金及超额利润奖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于2025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5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4.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管理层结构的调整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为《总裁、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后的《总裁、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5月2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Brian Eldon Walker先生简历 Brian Eldon Walker,男,美国国籍,出生于1967年2月,硕士学位。1993 年到 2010年,Brian Eldon Walker先生在沃尔玛公司担任过各种全球职务;2006年至2010年,担任沃尔玛公司亚洲区人力资源副总裁;2011年至2015年,担任Kimberly Clark Corporation人力资源副总裁;2015年至2016年,担任 Sally Beauty Holdings的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2017年至2024年11月,担任Unifrax I LLC的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经理。 Brian Eldon Walker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他曾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Brian Eldon Walker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Brian Eldon Walker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Brian Eldon Walker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rian Eldon Walker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一023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72人,其作为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68,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于2025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奖金及 超额利润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奖金及超额利润奖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年度奖金构成。基本工资结合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逐月发放。年度奖金以年度经营目标、高级管理人员服务期限、留用情况为评定基础,根据公司每年实现效益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完整日历年度服务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下一个日历年度的继续留用情况进行核定。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年度奖金,旨在一方面奖励其在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度为公司作出贡献,另一方面鼓励其在下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度继续为公司作出贡献。因此公司会基于公司业绩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历年度服务完成情况及下一个日历年度的留用情况,决定是否向其支付年度奖金。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部分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数。年度经营目标按照2024年度实际完成数(480,121,396.45元)确定。当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由董事会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对此进行调整。 (2)年度经营目标以内部分,总裁按照0.3%的比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照0.2%的比例计提。 (3)年度净利润比年度经营目标增长0-30%部分,总裁按照2.0%的比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照1.0%的比例计提。 (4)年度净利润比年度经营目标增长30%以上部分,总裁按照4.0%的比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照2.0%比例计提。 (5)年度考核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奖金在次年发放。 (6)同一人员兼任两种职务的,按照两种职务的孰高标准考核发放,不重复发放。 如果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被解除职务等任一原因未能完成对应完整日历年度的服务,或已经确定其将于下一个完整日年度服务期满前离职,或其已经在年度奖金实际发放日之前离职的,该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具备领取本年度奖金的资格,其年度奖金不予发放。 二、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利润奖励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以及年度经营利润持续增长目标,充分激发和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动力、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将公司持续健康成长的目标和个人的收入挂钩,2025年度公司拟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超额利润奖励,以促使核心人员更加关注企业利润,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公司营业收入?。 该等奖励系公司在年度奖金之外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2025年度额外激励措施,目标人员的年度奖金正常适用年度奖金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奖励互不影响,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同时享有。 超额利润奖励具体安排如下: (一)当公司2025年实际净利润(以合并净利润为准,下同)超过2024年实际净利润(480,121,396.45元)但低于2025年计划净利润时,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提等同于2025年实际净利润超出2024年实际净利润部分之9.8%的奖励包; (二)当公司2025年实际净利润超过2025年计划净利润(2025年计划净利润为5.19亿元)时,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提:(i)等同于2025年计划净利润超出2024年实际净利润部分之9.8%的奖励包一,及(ii)等同于2025年实际净利润超出2025年计划净利润部分14.7%的奖励包二。 以下人员按照奖励包总额的如下比例分配按照以上方式计提的超额利润奖励: ■ 董事会将审核目标人员的奖励金额,并有权调整该等奖励金额。该等奖励系基本薪酬之外的额外奖励,其最终是否发放、发放多少、向谁发放等均完全基于董事会的审批结果。如董事会因任何裁量决定不予发放、减少发放或取消和降低部分目标人员的该等奖励的,均以董事会的决议为准。奖励将在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净利润结果后的2026年第二季度内发放,任何目标人员均需在公司向其通知本规则之时以及公司实际发放奖励之日仍然在前述表格所示具体职位上正常履职且劳动关系在职状态,否则不符合奖励发放资格。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4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胡命基先生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5、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8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内部OA系统及内部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工会以及部分员工反馈的意见。2024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并要求董事会作出解释说明。 2024年2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反馈意见的解释说明》,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解释说明。2024年2月6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的解释说明之核查意见》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11、2025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1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1人(其中首次授予38人,预留授予3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前述4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13、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9日,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5月15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8,600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72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68,6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D的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后,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丧失激励资格及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5人调整为11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055万股调整为69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48万股调整为55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7万股调整为138万股。 2、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1万股,剩余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到期自动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6.36元/股。 3、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及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7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1万股调整为124.5万股。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解锁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解锁条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前述情形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其中,首次授予的38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将为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首次授予的2名离职激励对象、2名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名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共计254,900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68,600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72人,其作为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68,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