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注:达晨创鸿与达晨创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智”),故二者均受达晨财智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赛博”)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与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鸿”)出具的《关于减持爱科赛博股份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3日,达晨创通通过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爱科赛博股份866,040股,占爱科赛博总股本的0.75%。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0日,达晨创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爱科赛博股份285,800股,占爱科赛博总股本的0.25%。达晨创通和达晨创鸿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爱科赛博股份1,151,840股,占爱科赛博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正常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达晨创通、达晨创鸿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