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张栩娜女士、孟庆昕女士、梁永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部分董监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监事会主席张栩娜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副总经理梁永杰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71,419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0.0758%)。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监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日,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张栩娜女士、孟庆昕女士、梁永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①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②加和不等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