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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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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5--01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5 月23日下午16时召开第七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毛严根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毛严根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毛严根先生简历:
  毛严根,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枫泾酒厂技术员,上海金枫酿酒有限公司黄酒研究中心工艺成本科科长、生产技术部质监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技术中心主任,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首席酿酒师。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5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张黎云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61,390.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78,320.58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9,180,838.72元。
  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450,247.5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0.5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在2024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5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955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据此,本公司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不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表决。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企业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时,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据此,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89.88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金枫酒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十、十一中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七、八、九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三、五、六、十、十一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4、本次大会议案五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雪桦、王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6:3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祝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祝勇先生、徐莉莉女士、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选举祝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魏春燕女士、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邓含女士、吴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魏春燕女士为主任委员;
  选举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毛严根先生、吴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周颖女士为主任委员;
  选举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周颖女士、祝勇先生、邓含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姚岳绒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副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徐莉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总经理职权,聘任张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晓辉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张黎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启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祝勇先生、吴杰先生、邓含女士、徐莉莉女士、张辉先生、周颖女士、魏春燕女士、姚岳绒女士的简历详见披露于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金枫酒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他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详细了解了各位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主要情况。认为各位被提名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任徐莉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总经理职权,聘任张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晓辉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聘任张黎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期满。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同时召开会议,一致同意聘任胡晓辉先生为财务副总监,履行金枫酒业财务负责人职责,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期满。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毛严根,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枫泾酒厂技术员,上海金枫酿酒有限公司黄酒研究中心工艺成本科科长、生产技术部质监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技术中心主任,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酿酒师、职工监事。现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首席酿酒师、职工董事。
  胡晓辉,男,1972年出生,大专,中共党员,初级会计师。历任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财务总监。现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财务管理部总监、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财务总监(兼)。
  张黎云,女,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副主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法务部主任。现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启超,男,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事业部业务主管,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信息部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监。现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综合管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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