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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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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至5月3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宗卫忠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陈忠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6月3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至5月3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2-65789892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金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金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对公司主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宏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一、前次评级情况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金宏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评级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
  二、本次评级情况
  评级机构中诚信在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5月23日出具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0222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金宏转债”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物流”)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金宏物流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和“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一一“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物流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资中运输设备的采购及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外,其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金宏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由于“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生产的特种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后续的产品运输具有运输资质的要求,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新增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金宏物流为“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金宏气体共同实施该项目。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也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以无息借款方式将该项目对应投入的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向实施主体金宏物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借款的进度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金宏物流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审慎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募投项目一一“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该项目对应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监管,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一一“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审慎考量后作出的决定,有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金宏物流为“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金宏物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际需求,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总经理金向华先生的书面离任报告,为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公司战略规划、规范治理等方面,金向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金向华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金宏气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宏”)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润投资”)执行董事。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金向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金向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577,113股,通过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4,9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65%。金向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所作的相关承诺。金向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金向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带领公司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公司稳健发展及综合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金向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戴张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附件:
  戴张龙先生简历
  戴张龙,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1999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总监、西南大区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开封市宝钢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盈德气体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任盈德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南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任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太盟成长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顾问;2021年9月至2025年5月,任汉兴气体(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任曲靖汉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任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5年5月,任云南汉兴德方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汉兴气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曲靖汉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汉兴德方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张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聘任戴张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结合募投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物流”)为“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金宏气体共同实施该项目。
  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金宏物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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