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柳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曾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1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2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3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4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5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6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7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新军、周亚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