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无实质性修订/非实质性调整包括对条款序号及标点的调整、根据《公司法》将“股票”调整为“股份”、将“监事会”或“监事”等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等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或修订范围较广,不逐条列示。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6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内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三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3.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3、4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3、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6月6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学大教育总部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62628096 传 真:010-62628096 电子邮箱:ir@xueda.com 联 系 人:崔志勇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及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金鑫先生、廖春荣先生、朱晋丽女士以及许惠龙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ZHANG YUN先生、FENGXIAO先生以及石伟平先生,以上候选人简历附后(排名不分先后),拟任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ZHANG YUN先生、FENGXIAO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ZHANG YUN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石伟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之日届满。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附件1: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鑫,男,1977年2月生,汉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金鑫先生于2001年9月创办学大教育,2009年至今任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暨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暨总经理)。金鑫先生自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并自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金鑫先生目前担任民进中央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开明慈善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北京市中华职教社第二届社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儿童脑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第十六届委员会港澳台及海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光明《教育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理事。 金鑫先生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实际控制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瑜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廖春荣,男,1964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博士,浙江省政协常委。廖春荣先生近五年任上海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澳门)董事长、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廖春荣先生自201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廖春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春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朱晋丽,女,1972年6月出生,汉族,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2005年开拓太原市场,任学大教育太原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调任公司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总部,历任教管部高级总监;教研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江苏大区总经理、东区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资产管控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晋丽女士持有公司15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晋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4、许惠龙,男,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博士学位。许惠龙先生目前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在加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前,许惠龙先生曾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副主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目前,许惠龙先生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中国企业联合会智慧企业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惠龙先生自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许惠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惠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石伟平,男,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教育学博士学位,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从事比较教育/职业教育研究。曾任英国伦敦大学教育学院(IOE)客座研究员,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Berkeley)美国富布赖特学者。曾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石伟平先生自202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石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石伟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FENGXIAO先生,男,1961年8月出生,德国国籍,汉族,博士学位,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德国帕德波恩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德国社会政策协会成员,东南亚职业教育合作平台(RCP)指导委员会主席,德国教育合作协会(EduNete.V)副理事长,中国职教学会理事。FENGXIAO先生自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FENGXIAO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FENGXIAO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ZHANG YUN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ZHANG YUN先生于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富夸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ZHANG YUN先生自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ZHANG YU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ZHANG YUN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石伟平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截至本声明披露日,石伟平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就提名ZHANGYUN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