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2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9,336,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799%(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8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4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450,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50%。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2.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3.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6.00《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7.0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8.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9.00《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1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注: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7、10、1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希慧、刘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3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治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名金鑫先生、廖春荣先生、朱晋丽女士、许惠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金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选举廖春荣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选举朱晋丽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选举许惠龙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将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之日届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名ZHANG YUN先生、FENGXIAO先生、石伟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ZHANG YUN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选举FENGXIAO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选举石伟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将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之日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ZHANG YUN先生、FENGXIAO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石伟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予以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予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制度以外,其余制度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以上修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