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乐斌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杨云燕先生、徐骥女士、闫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刘晓宁女士、杨琳女士、曾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全亮先生、财务总监靳慧玲女士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远浩利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远浩利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议案 14.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4、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5、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6、议案名称:废止《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次特别表决议案为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亚娟律师、李思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