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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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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5-02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6:50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名,监事白延辉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票为 3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1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69,750股;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满足规定的解锁条件,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13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669,75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 ●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成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将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共计4,669,7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独立董事李同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公司已收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9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6、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本次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1,056.69万股。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本次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27.96万股。 10、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1、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7,334,021股减少至846,896,981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12、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3、2024年6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总数为3,965,26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 14、2024年7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9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6,276,378股减少至1,016,093,562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15、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6、2024年1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总数为132,86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 17、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本次激励计划剩余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剩余的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6月1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6月10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共计4,669,7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所需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13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669,750股,具体如下: ■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未包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四、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解锁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其他解锁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事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1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69,750股;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满足规定的解锁条件,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6月10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需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国电南自: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四)《国电南自: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2,784股,涉及人数7人。 ● 132,864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2元/股,89,92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5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实际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的为准。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1名预留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独立董事李同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公司已收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9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6、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本次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1,056.69万股。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本次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27.96万股。 10、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1、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7,334,021股减少至846,896,981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12、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相关事项的公告》。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3、2024年6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总数为3,965,26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 14、2024年7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9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6,276,378股减少至1,016,093,562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15、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6、2024年1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权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总数为132,86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 17、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若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当年达到解锁期且满足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锁部分应该在调离后的半年内申请解锁;若未在上述期间内申请解锁的,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在当期解锁日之后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侯宇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9,92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因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公司拟将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864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1、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093,5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253,098.68元(含税)。 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则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36-0.14=3.22元/股。 2、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06,111,6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427,817.88元,转增141,222,33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847,334,021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46,896,9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220,728.29元,转增169,379,39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16,276,378股。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093,5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253,098.68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则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4.06-0.07)/(1+0.2)=3.325元/股。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325-0.09)/(1+0.2)=2.6958元/股。 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6958-0.14=2.5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其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的孰低值,为3.22元/股;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其回购价格为2.56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约为670,532.23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国电南自: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四)《国电南自: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5-03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轨道 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4,5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增资须履行的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工作,同时紧密关注宏观政策、行业动态,加强风险管控,注重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轨道”)市场开拓需要,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南自轨道增加4,5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自轨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二)交易决策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1M9TJY6L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5,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其它交通自动化设备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成套工程、系统集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自轨道100%股权 经营情况:南自轨道主营业务为铁路和轨道交通自动化工程等,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9,107.89 万元、30,453.24万元、36,206.07万元。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南自轨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设董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名,本次增资不会造成其董事及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南自轨道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南自轨道”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9792号。 (三)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南自轨道增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南自轨道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四)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不影响南自轨道股权结构,增资后南自轨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南自轨道增资可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开拓的需要,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增资完成后,南自轨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增资须履行的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工作,同时紧密关注宏观政策、行业动态,加强风险管控,注重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9792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5-02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6:30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一一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全部议案后,书面委托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颖先生主持会议并代表其本人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投赞成票。本次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关联董事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郭效军先生、王茹女士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4,669,7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其他解锁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事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根据公司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回购价格。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轨道”)增加4,5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自轨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5-02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颖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白延辉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5,321,175.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6,093,5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253,098.6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0、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报摘要》 6.0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公司董事年度报酬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公司监事年度报酬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销售电力自动化产品及提供信息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水电自动化产品及提供工程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3、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风电等工程项目)及提供工程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4、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一次设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5、议案名称:向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销售电网自动化产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6、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租赁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7、议案名称:向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8、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购买商品、材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9、议案名称:向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材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0、议案名称: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的劳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1、议案名称: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租赁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2、议案名称:接受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0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5.0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0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审议议案7.01、7.02、7.03、7.04、7.06、7.08、7.10、7.11、8、9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一一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即546,185,479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2、议案9《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978,2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4.1326%;反对57,780,1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65.7873%,弃权70,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801%。本议案未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瑜、张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和2021年12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电南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和《国电南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及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公司拟将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864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的孰低值,为3.22元/股;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侯宇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9,9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价格为2.56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6,093,562股减少至1,015,870,778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H楼三层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申报期间:2025年5月23日起45天内(9:00-12: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电话:025-83410173;025-83537368 5、传真:025-83410871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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