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06%,最高成交价为6.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