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时代新材全球总部园区1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刘军、张向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夏智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荣继纲、熊友波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分别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袁添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