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28.92%,累计冻结和司法标记数量为159,079,912股,占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的62.17%,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142,307,521股,占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的55.62%,占公司总股本的16.09%。 公司近日获悉,济南东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东信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上述股份被冻结系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东信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致。目前,东信公司正在与案件申请人协商和解事宜。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 注:1.上述“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高新城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被轮候冻结和司法标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的公告》。 2.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济南通港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该案件已和解并履行完毕,目前正办理被冻结股份的解冻事宜。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控股股东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司法标记状态的股份比例较高,如上述股份后续涉及司法处置,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控股股东正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积极应诉等措施,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