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8,034,59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652,426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6,382,16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刚、杨礼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