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燕华、史兴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