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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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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1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协议受让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259,600,26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47%。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成交均价约为3.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55.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62,300,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部分股票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21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拟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45,784,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现将该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交换债券发行及摘牌情况 1、2018年1月16日,豫联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豫01EB”,债券期限3年,发行规模8.49亿元,豫联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21,600万股股票划转至“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中。 2、2018年3月20日,豫联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8豫02EB”,债券期限3年,发行规模1.51亿元,豫联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5,000万股股票划转至“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中。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破产重整计划或者认可破产和解协议的,债券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挂牌并予以摘牌。经豫联集团及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挂牌并摘牌。 上述可交换债券发行及摘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豫联集团司法重整情况 2020年11月2日,豫联集团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1年7月29日,郑州中院裁定批准《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豫联集团重整程序;2022年4月20日,郑州中院裁定确认豫联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豫联集团重整程序。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拟解除质押的情况 根据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与相关债权人达成一致协定,拟解除公司部分A股股票质押。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以下简称“第一期质押专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1,744,000股A股股票自第一期质押专户划入豫联集团证券账户。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以下简称“第二期质押专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4,040,000股A股股票自第二期质押专户划入豫联集团证券账户。 本次拟解除质押担保股份数量为245,784,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2.82%,占公司总股本的6.13%。本次拟解除质押前后,豫联集团第一期质押专户和第二期质押专户股票质押担保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股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注: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本次拟解除质押担保245,784,000股股票办理完成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公司将督促豫联集团办理本次解除质押担保股票工作,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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