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中原使用“股东大会”一词均修改为“股东会”。由于条款的新增或删减,《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和修改。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 ■ 上述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中,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第1-10项内部治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需要,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更换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康志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康至军先生为支持公司董事会多元化结构,综合考虑香港联交所有关公司治理要求,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康志军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康至军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届时,康志军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独立董事工作的交接。 康至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康至军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同意提名牛双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确定其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候选人牛双霞女士已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有关培训。牛双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牛双霞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川先生、沈建新先生、牛双霞女士,由杨川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沈建新先生、杜军红先生、牛双霞女士,由沈建新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牛双霞女士、杨川先生、沈建新先生,由牛双霞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牛双霞女士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任职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牛双霞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香港籍。2002年6月取得天津大学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2005年6月取得天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9年8月取得香港大学电气专业博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23年6月,历任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研究助理教授、助理教授、副教授。2023年6月至今任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教授。2024年8月至今任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牛双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王伯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伯良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王伯良先生仍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伯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伯良先生仍然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并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新任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生效之日止,届时,王伯良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董事工作的交接。王伯良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王伯良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王伯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覃艳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覃艳玲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职称。1993年7月取得湖北民族学院数学专业学士学位,1999年7月取得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湖北民族学院财经系讲师,2001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龙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龙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经体系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经体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覃艳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9日 至2025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5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7、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3:昆山龙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澄迈旗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葛振纲、昆山旗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伯良、昆山旗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澄迈永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旗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旗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