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林火山”)持股数量为2,537.6863万股,持股比例为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持有公司股份3,507.186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1%)的股东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2.612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53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074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风林火山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风林火山在本次减持计划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70628%),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1.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830284%),合计减持5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911%。 截至2025年5月20日,股东风林火山持有公司股份2,537.68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触及1%的整数倍,且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自前次(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股东风林火山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公告之后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风林火山累计减持508万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原6.000909%减少至4.99999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风林火山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3、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股东风林火山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风林火山出具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