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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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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路26号公司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福君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1,237,43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29.0566%;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275,32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1.8823%。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708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15,71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0.8114%。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08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15,71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0.8114%。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2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8,253,14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29.8680%。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10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291,04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2.693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57,330,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28%;反对4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77%;弃权4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95%。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57,321,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92%;反对4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55%;弃权5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954%。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57,175,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26%;反对7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22%;弃权3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51%。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57,104,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552%;反对7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17%;弃权4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142,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0676%;反对7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123%;弃权44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9201%。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257,178,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38%;反对5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77%;弃权5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85%。 6、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股东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赵福君、董泰湘、施瑞丰、党毅、曾超、石磊、肖兴喜、刘文圣、朱晓钧、王海霞、丁丹合计持有的234,962,102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1,944,17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172%;反对1,173,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80%;弃权173,47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4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944,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172%;反对1,1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80%;弃权173,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4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股东李纪洲持有的592,092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56,662,0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23%;反对42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37%;弃权577,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99,9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989%;反对42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578%;弃权577,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5433%。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56,988,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103%;反对948,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673%;弃权3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02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5701%;反对948,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723%;弃权3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3576%。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57,07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448%;反对4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94%;弃权71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11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9522%;反对4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9887%;弃权71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59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57,185,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67%;反对4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26%;弃权6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08%。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做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6亿元,未满足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故公司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须以授予价格2.50元/股对20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440,33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864,647,201股,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862,206,871股。《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债权人有关通知事项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 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路 26 号 联系电话:010-58022988 传真:010-88551199 邮箱:whx@jiuqi.com.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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