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5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单铁董事长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张荣香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黄海燕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王欣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许宁宁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顾兴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七项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本次会议七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照、朱泽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