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陈哲新先生,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张树武先生、王梦秋女士、张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1人,监事赵侠女士、罗岚女士、章慧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变更公司名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持股1,257,682,500股,为关联股东,故回避表决。 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湛晶心、张甜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