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5-01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公司11,8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4.31%。
  ● 本次股份过户前,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8%;本次股份过户后,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4%。
  ● 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5-00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公司2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上进行公开拍卖。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于2025年4月30日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袁丽、徐芝君等8名自然人竞得前述被拍卖股份中的11,8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5-018)。
  二、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被司法拍卖成交的11,85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过户登记完成后,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4%。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4,235,20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一、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金荣、高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