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5-37 |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钢铁1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阳向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30人,代表股份4,594,153,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98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3,162,765,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9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22人,代表股份1,431,387,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4、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6、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7、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8、关于公司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9、关于提高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不设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11、关于子公司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3,161,377,181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唐颖媛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