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4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副总经理卢山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4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新能源品牌客户仪表板项目定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知名新能源品牌主机厂(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开发仪表板产品。 ●项目预计将于2026年开始批量供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定点通知书是客户对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实力与产业价值的认可,不构成销售合同,可能出现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等风险。 ●新增项目定点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涉及的产品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公司与客户正式签订的供货协议或销售合同为准。受宏观经济形势、汽车产业政策、市场整体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最终供货量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一、定点通知的基本情况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知名新能源品牌主机厂(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开发仪表板产品,并将按照要求完成产品开发工作。 根据客户规划,上述项目预计将于2026年开始批量供货,项目预计生命周期为5年,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0.6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仪表板项目,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实力与产业价值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巩固了双方在绿色科技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战略协同。 公司以汽车座舱系统、汽车外饰、智能视觉、低碳化业务以及衍生业务为核心业务板块,以终端用户感知为出发点,为客户提供软硬一体智能化产品方案,以领先的产品和服务,成为整车企业心中的首选。该项目的获取不仅有利于提升公司创新研发响应能力与全链条交付实力,更能够加大公司产品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 三、风险提示 (一)项目预计将于2026年开始批量供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定点通知书是客户对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实力与产业价值的认可,不构成销售合同,可能出现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等风险。 (三)新增项目定点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涉及的产品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公司与客户正式签订的供货协议或销售合同为准。受宏观经济形势、汽车产业政策、市场整体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最终供货量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x`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4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杨文昭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胡汉杰先生、董事卢志高先生、董事李鹏女士、独立董事冯晓东先生因事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刘红艳女士因事未出席; 3、公司副总经理于森先生;副总经理卢山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延军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第1-10、12-1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会议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晓姝、郭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