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软件园C3栋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过半数董事同意共同推举董事田进恩先生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田进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操、张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