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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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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5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明旭东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8人,代表股份 1,473,238,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1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233,283,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0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4人,代表股份239,954,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5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29.64亿元,负债总额580.64亿元,所有者权益249.00亿元,资产负债率69.99%;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7.40亿元,营业成本100.41亿元;利润总额19.98亿元,实现净利润16.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99亿元。按总股本3,627,270,626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3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62元。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829.64亿元,归母净资产167.57亿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40亿元,合并口径净利润16.87亿元,归母净利润10.99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57亿元、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25.39亿元。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2024年中期已分配利润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27,270,626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进行一次至两次中期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6.《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发电量332.15亿千瓦时,营业收入 153.21亿元,利润总额 25.15亿元。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409亿元。
  9.《公司2025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同意公司2025年度通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净增加额不超过20亿元;通过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50亿元。
  10.《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70.02亿元,其中大中型基本建设计划投资60.51亿元;并购投资2.6亿元;科技开发计划投资1.44亿元;数字化计划投资0.63亿元;技术改造投资4.84亿元。
  11.《关于公司与国家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和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的全资、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的全资、控股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13.《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委拨、委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的全资、控股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委拨、委贷业务的议案》,同意通过财务公司与国家电投开展委拨、委贷业务,即国家电投委托财务公司代为其向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拨付融资资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14.《关于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为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账单融资变现业务,预计2025年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
  15.《关于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5.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持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55.77%的股权,为电投能源第一大股东;电投能源是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电投能源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一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5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6.22亿元。
  15.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持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业”)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电公司”)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白音华煤业、煤电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5年采购金额不超过7.31亿元。
  15.3《关于拟通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实施总包配送采购大宗物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分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实施总包配送采购大宗物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实施总包配送采购大宗物资,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2025年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15.4《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2026年度燃料采购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2026年度燃料采购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签订《2025-2026年度燃料采购服务协议》,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15.5《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国家电投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统建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
  15.6《关于公司所属企业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框架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吉电未来是吉电股份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7.4731%,吉电未来董事长高仪同时任职公司职工监事。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之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框架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与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风电光伏场站委托维护框架服务》,金额合计不超过7,681.16万元。
  15.7《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一2026年度营销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国家电投和关联方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1,074,387,019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一2026年度营销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签订《2025-2026年度营销服务协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16.《关于选举胡一栋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胡一栋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胡一栋先生当选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7.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刘晓航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附件:胡一栋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胡一栋先生简历
  胡一栋,男,1967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曾任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陇电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一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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