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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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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5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领矿业”)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以22,000万元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宇矿业”)74.3%股权。其中“黄华茂持有的嘉宇矿业5100万股权”(占股41.34%)以12,240万拍得,“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宇矿业4067万股权”(占股32.96%)以9,760万拍得。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结算,不涉及发行股份,资金来源于长领矿业注册资本金,长岭矿业注册资本金实缴情况如下:
  ■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嘉宇矿业74.3%股权为公司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公司正在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嘉宇矿业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测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尚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4.参与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孙公司长领矿业持有嘉宇矿业74.30%股权。嘉宇矿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竞拍项目基本情况
  出让人:黄华茂、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拍卖标的: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
  (二)本次竞拍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日收到《成交确认书》,确认长领矿业竞得嘉宇矿业74.3%股权,成交价为22,000 万元。
  (三)审议情况
  1.参与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测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黄华茂
  身份证号:432823*********
  住址:湖南省永安县*******
  2.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16H78
  法定代表人:倪勇军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基金、金融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劵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黄华茂、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090876072L
  法定代表人:黄金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2,337.662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临武县工业园挂榜山公租房四栋405、406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的采矿、选矿及冶炼,非金属矿的采矿、选矿;对矿产品资源开采项目的投资建设;矿产品收购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情况
  ■
  (三)历史沿革
  1、2014年1月成立
  2014年1月16 日,嘉宇矿业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
  2、2015年 2月股权转让
  2015年2月8日,发生第一次股权变更,湖南嘉宇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新增股东黄华茂、周辛建。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3、2016 年12 月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发生第二次股权变更,湖南嘉宇实业有限公司等六家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新增股东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4、2018年7月股权变更及注册资本变更
  2018年7月,发生第三次股权变更,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337.662337万元。此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矿产资源情况
  1、采矿许可证编号
  C4300002010033210057497
  2、开采矿种
  锡、钨、锌、铅矿、铜、银
  3、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4、采矿权有效期
  2022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8日
  5、生产规模
  30万吨/年
  6、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如下:
  ■
  7、资源储量
  嘉宇矿业主要主要矿产品包括锡、钨、铅、锌。根据《湖南省临武县铁砂坪
  矿区锡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显示主矿产储量为:锡矿石(KX、KZ、TD)290.2万吨,铅矿石(KX、KZ、TD)139.8万吨,锌矿石(KX、KZ、TD)137.4万吨,钨矿石(KX、KZ、TD)34万吨。
  嘉宇矿业采矿证最大开采量为30万吨/年,根据公司合理估算,以2021年11月储量减去三年最大开采量90万吨,当前储量应不低于锡矿石(KX、KZ、TD)储量为247万吨,铅矿石(KX、KZ、TD)储量为119万吨,锌矿石(KX、KZ、TD)储量为117万吨,钨矿石(KX、KZ、TD)29万吨。
  2022年2月24日,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针对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研究院编写的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砂坪有色金属矿《湖南省临武县铁砂坪矿区锡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湘审查[2022]003号)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底资源量见下表
  ■
  备注:下划线数据为金属量
  (五)主营业务模式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01月16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的采矿、选矿及冶炼等。
  (六)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目前嘉宇矿业已经完成股权的工商变更,公司正在进行审计和评估工作,公司
  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及时披露。
  (七)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债权债务转移。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232951511于2025年04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黄华茂持有的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00万股权”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成交价格:122400000.00元(壹亿贰仟贰佰肆拾万圆整);
  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232955421于2025年04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67万股权”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7600000.00元(玖仟柒佰陆拾万圆整)。
  公司已收到成交确认书并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
  五、对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新能源锂产业链,受碳酸锂价格持续低迷影响,近两年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承受了较大压力。为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整体业绩、实现多元化经营,公司拟通过收购嘉宇矿业股权,积极拓展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领域,主矿种锡、钨等金属主要应用于军工、航空航天、半导体、新能源材料等领域。依托公司在锂矿资源开发及选矿技术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专业团队优势,助力嘉宇矿业加快复产进程,力争在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的全面提升。公司在巩固锂产业链业务的同时,新增多金属矿采选业务,利用不同矿种价格周期的错配效应,增强公司跨周期经营能力,提升盈利的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核准。本次交易如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尚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法院执行裁定》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3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11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津卓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29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10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长领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领矿业”)参与竞买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宇矿业”)74.3%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参与本次竞买,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缴纳保证金、确定竞买价格区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
  因董事会召开之日,实际竞买价格尚无法确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如本次摘牌价格即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7,569.38万元)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以本次董事会决策结果为准;如成交金额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则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将由董事会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及授权,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上述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成交确认书》,确认长领矿业竞得嘉宇矿业74.3%股权,成交价为22,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竞买并成功竞得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4.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49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谌俊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468,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467%。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856,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1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1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44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1.8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3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9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1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6,9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19,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85,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5%;反对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2、《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6,9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19,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85,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5%;反对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61,2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0%;反对16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7%;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45%;反对165,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2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4、《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6,9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19,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85,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5%;反对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3%。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4,8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19,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83,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2%;反对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6%。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37,4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8%;反对184,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8%;弃权 4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16,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93%;反对184,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4%;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3%。
  7、《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41,4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7%;反对38,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188,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20,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3%;反对38,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4%;弃权 18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73%。
  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2,1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反对19,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80,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25%;反对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3%。
  9、《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402,1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反对19,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4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80,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25%;反对19,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2%;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峰 徐秋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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