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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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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联合体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项目提示:
  ●中标项目: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以下简称“项目”)。
  ●中标金额:6,768.00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公司合同工作量占比约为88.5%,预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5,989.68万元,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为准。
  ●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风险提示: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5月19日,根据中标结果公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牵头人和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和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中标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中标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
  2.中标金额:6,768.0万元(含税)
  3.工期:90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4.招标单位: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仁晟
  5.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6.公司经营范围:燃气生产、销售和管道输配;市政公用工程、燃气工程、供暖工程及配套工程的设计、建设、安装、维修、服务、监理、咨询;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及咨询;机电设备安装,装修装饰工程,土方工程,铆焊加工;燃气器具制造经营;燃气设备及智能安全家居产品生产销售与安装维修;商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保险信息咨询;能源项目建设、开发利用、运营管理;汽车货物运输;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一)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 公司名称: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注册资本:40,138.09万元
  4.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学军
  5.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
  6. 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技术服务及项目总承包,岩土工程、环境评价、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民用建筑勘察、设计,人防工程设计;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销售,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承揽机械加工业务,承担境外煤矿、建设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及相关劳务人员输出和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房屋租赁,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肥和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合肥和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4.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杰
  5.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2528号智慧金融城B地块4幢501
  6.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设计、试验、检修及运行维护;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建筑材料、环保设备、智能化设备及配件销售;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亮化工程;标识标牌、展厅设计、制作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工作量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次联合体项目中标价总金额为6,768.00万元,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公司合同工作量占比约为88.5%,预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5,989.68万元,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为准。
  3. 本次联合体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项目收入会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施情况逐步确认。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根据项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2025年当期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 公司与上述联合体成员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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