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爱建金融大厦)1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余2位董事(含1位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其余3位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6、7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柯凌峰 洪赵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通过现场见证,见证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