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季富华先生、独立董事武戈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陈念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庄柯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6及议案9,已剔除公司董监高投票。 3、议案7中涉及董事薪酬,董事杨建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723,948股、董事杭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6,361,133股,董事杨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42,542股,董事季富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952股,均已回避表决;议案8涉及监事薪酬,监事杭岳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371股,监事陈念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495股,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瑞明、黄琛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