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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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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文新阁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5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0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顾育中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3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赵陈洁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蔡金健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八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谢嘉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395,02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宜,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235,013,003股变更为234,617,97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5,013,003元变更为234,617,979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关于变更股份用途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5-0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5,024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 申报期限: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7月4日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1:00、13:30-16:30 2. 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公司证券部 3. 联系人:刘玥 4. 联系电话:0512-87171278 5. 邮箱:security@bafang-e.com 6.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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