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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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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阳转债”回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阳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644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6月5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6月6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6月9日
  6、回售期内“华阳转债”停止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华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阳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华阳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为2.00%(“华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的票面利率);t为300天(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5月26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00%×300/365=1.644元/张(含税)
  故“华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1.644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华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315元/张;
  (2)对于持有“华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644元/张;
  (3)对于持有“华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644元/张。
  3、其他说明
  “华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华阳转债”,“华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华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5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6月6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9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华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华阳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华阳转债”回售的申请;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华阳转债”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售期间“华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25
  2、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3、转股起止期间:2021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9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6月3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70,051.61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 “华阳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5”。目前“华阳转债” 处于转股期。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华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阳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华阳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阳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6月3日)起“华阳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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