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2025-03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7,892,267.12元及利息(不含其他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5月19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黔0103民初332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起诉申请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7日,公司就贵州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或“被告”)拖欠公司货款事项向云岩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7,892,267.12元;请求判令被告以17,892,267.12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诉讼裁判情况 云岩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云岩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6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黔0103民初3320号,经云岩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主张证据不足,审理法院对其请求难以支持。一审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577元,由原告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25-036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林洪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范其勇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先正红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置入煤矿资产202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对议案回避表决。 2、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李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