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章晓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11人,其中伏瑞龙先生,卢昂荻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张明先生,林杨先生,胡泽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其中韩利群女士,朱立女士,刘海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4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人选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有效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8)所涉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云长、胡仕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5-20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