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钱帆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钱金波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钱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钱金波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钱帆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金银宽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陈铭海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一江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张少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任家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赵英明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任国强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徐威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钱秀芬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钱程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0、《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周海光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叶成建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周爱雅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7、8、9、10、11、12、13、14、15、1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知堂、解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