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黄锦禧先生出具的相关股份变动告知函。本次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