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
  ■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此次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修订及新增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拟修订、新增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音龙先生、陈宇杰先生、吴淑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应国清先生、王亮先生和段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段建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音龙先生简历:
  陈音龙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博拓生物董事长,同时担任杭州余杭南湖塑料制品厂监事、杭州禹航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肯姆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音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00,000股,并通过控股股东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康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中,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康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音龙控制;陈音龙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秀萍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陈宇杰先生为父子关系;陈音龙先生、于秀萍女士、陈宇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陈宇杰先生简历:
  陈宇杰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州州立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15年9月至今任博拓生物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Advin Biotech, Inc.财务负责人,同时担任Comely C.Inc. CEO、BIOTEST C.J. INVESTMENT LLC CEO、杭州康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沃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博肽智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00,000股,陈宇杰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秀萍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长陈音龙先生为父子关系;陈宇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音龙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吴淑江先生简历:
  吴淑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5年12月曾在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项目经理、生产技术总监;2005年12月至2011年2月在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任营运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5年9月任博拓有限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博拓生物的董事、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杭州市D类高层次人才、杭州市131人才证书、“551计划”区重点产业发展紧缺高层次人才、2011年度中国优秀职业经理人、浙江工业大学课程特聘教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浙江省药学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淑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40,000股,并通过控股股东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康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应国清先生简历:
  应国清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分析学博士学位,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9月至1993年12月在杭州药厂生化药物研究所任副所长;1993年12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药学会海洋药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国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王亮先生简历:
  王亮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博士,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曾就职于上市证券公司、国有大型投资公司和大型股份制银行等知名金融机构,具有多年投资研究和资本市场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各类行业公司投资和研究方法,各类投、融资项目经验丰富。现任杭州上美世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段建平先生简历:
  段建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曾先后担任杭州万事利医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建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音龙、陈宇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就该议案组织召开了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监事陈冬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5年1月-3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
  2、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与关联人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与上述关联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春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叶春生先生简历:
  叶春生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02年6月在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中心课题组长;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在拜耳作物科学(杭州)有限公司任EHSQ实验室负责人;2003年3月至2006年6月在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任研发技术部项目负责人;2006年6月至2011年3月在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任调试技术部技术改进主管;2011年3月加入博拓生物,历任公司研发技术部经理、总监、生产运营高级总监;2015年9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春生先生通过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97511)所持有的1,9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837488),过户价格13.0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5年4月1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授权,管理委员会对预留份额进行分配,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25万股,最终确定公司员工64人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向上述预留份额认购对象转让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2.59元/股(因派送股票红利对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实施分红派息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审验结果,本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64人,最终认购份额为3,147,50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147,500元,认购份额对应股票数量为25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持有人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2.59元/股。
  2025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97511)所持有的25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837488),过户价格12.59元/股。本次过户股份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6%。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持股计划(含预留股份)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非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原因: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97511)所持有的250,000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8374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总数调整为106,666,667股。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
  ●调整后的现金红利总额: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人民币106,416,667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106,666,667元(含税)。
  ●调整后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2024年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变,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数量由149,233,334股调整为149,333,334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52,605,622.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6,416,66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06,416,66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159,625,000.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4.17%;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3,189,026.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2,814,026.6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9.64%;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9,625,000.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4.1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6,416,667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9,233,334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调整原因
  自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97511)所持有的25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8374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依据上述回购专户股数变动情况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调整后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6,666,66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06,666,66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159,875,000.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4.31%;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3,189,026.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3,064,026.6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9.79%;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9,875,000.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4.3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6,666,667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9,333,334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