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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20号 |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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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0.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9.20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家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5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010号)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百大家电于2025年5月19日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支行(以下简称“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签订了《公司类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5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8年5月18日止。本公司愿为昆百大家电依据上述债权合同与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并于同日与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签订了《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昆百大家电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6.法定代表人:段蟒 7.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8.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电器修理;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珠宝首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482.82万元,总负债为16,407.42万元,净资产为7,075.4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2,983.47万元,利润总额为120.60万元,净利润为89.67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927.48万元,总负债为16,747.56万元,净资产为7,179.92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5,469.21万元,利润总额为146.37万元,净利润为104.52万元。 12.其他说明:昆百大家电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本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又称“本合同”)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与昆百大家电(以下又称“债务人”)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8年5月18日期间,连续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贴现、保函等所有业务合同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及其利息、基于该债权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高额项下实际发生的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违约责任: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债权人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 5.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类授信协议》项下债权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昆百大家电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昆百大家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2,607.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9,605.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0%。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公司与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签订的《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4.昆百大家电与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签订的《公司类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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