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 1000 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晔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朱弘恣因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荇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3、议案 6、议案 8、议案 9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及胡佳对议案 6 回避表决;股东万章对议案7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君楠、黄熙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